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企业行”新闻行动的通知
扬安办电〔2019〕11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从5月份开始,市应急管理局、扬州交通广播(扬州应急广播)推出2019“安全生产企业行”新闻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摆在首位,强化安全生产舆论引导和监督,深度宣传报道在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等方面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全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通过走进市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开展“五个一”活动:一个2019“安全生产企业行”新闻行动的落地直播、一个企业安全生产文化专题(突出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成绩、经验、做法。前期录制,拟选择企业的一两个点进行音频、视频录制,并在直播中呈现)、一期“两微一端”新媒体发布(在扬州广播电视总台扬帆APP、扬州交通广播、扬州应急广播官微、官博、抖音等渠道融媒推送,内含活动的详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一档《应急小贴士》专栏宣传、一份详细的活动总结和素材留存。
三、参加单位
请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安委会重点推选2至3个企业参加,具体参加企业待各单位上报后综合考量再明确,届时请市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一起参加节目直播活动。
四、有关要求
1、密切配合行动。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宣传需求,与扬州应急广播加强合作,共同举办好2019“安全生产企业行”新闻行动,充分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2、注重安全宣传。今年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施行第一年,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要借助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传播媒体,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公告演练活动和执法检查活动,曝光重大隐患,形成浓厚的舆论监督氛围。
3、加强工作联系。为便于沟通联系,请参加新闻行动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于2019年4月29日下班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和相关企业名称报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陈曦,联系电话:0514-87097068,13401291999,邮箱:390203038@qq.com。节目业务联系人:市交通(应急)广播电台吴甜甜,联系电话:13813193561。
扬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