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清明节将至,春季特征越来越显现。根据2017年度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和近期校领导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春季校园安全工作特点,现就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及近阶段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安全教育管理
各单位要教育师生积极重视春季食品卫生、旅游交通、火灾预防、防盗防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避免安全事故(件)的发生。
各单位要结合近期安全工作实际,加强和配合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要重视学生生活安全管理,将饮食安全、传染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落实食品卫生与安全责任,预防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二是要重视春季大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切实防止交通事故、流氓滋扰等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三是要重视春季消防安全管理,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格按照法规要求,畅通消防通道,有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四是要重视开展校园“狗患”集中整治,要教育教职员工、学生和非编人员、租赁经营人员,严禁在校园内养狗、溜狗,所有在校内养狗人员务必在4月2日前将狗带离校园,对逾期不执行者,将按照校园犬类有关管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二、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清明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重点做好实验室、危险品仓库、财务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食堂、学生公寓、建筑工地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要落实好以楼幢为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安装有门禁和视频监控的楼宇,要确保相关技防设施的正常使用,防止管理缺失和人去楼空。由物业承担安保服务的楼幢,楼内安保人员要加强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楼宇内部安全。各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并进行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 落实假期值班制度
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做到不迟报、瞒报、漏报。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学校及保卫等有关部门报告。保卫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特此通知
扬 州 大 学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