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社会合作与服务处在行政楼104会议室开展法纪、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副处长、支部书记王桂林主持会议。
围绕“增强教职工法纪意识,自觉维护教师良好形象”专题教育主题,王桂林领学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扬州大学教职工警示教育案例(二)》。
常务副处长张丹就寒假前后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题教育,要求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落实《关于做好元旦和寒假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要严格执行出行请销假制度,确需离扬的须履行请假手续。假期期间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用电安全和人身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诈骗。

